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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给人才发福利啦!最高可享250万购房补贴,200㎡房子免租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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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东莞给人才发福利啦!

200㎡免租8年

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

最高可享18000元租房补贴

…...

一大波住房福利来了!


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东莞市人才安居的对象和标准、筹集建设、货币化补贴、配租配售、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详情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一大波“人才安居政策”可谓干货满满~

话不多说

松湖妹先带大家敲黑板划重点!


安居对象有哪些?

◆安居惠及新就业和新入户人才


人才安居采用实物配置货币补贴两种形式。


其中,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综合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租金优惠等。


《办法》显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列入市人力资源局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学历、技能等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属于人才的范畴,可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其中,不乏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就业人才、新入户人才等类型人才的安居政策。各类人才以及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除享受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综合补贴政策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本级人才安居优惠政策。


如何规划布局?

◆重点加强创新平台和创新节点人才房建设


各园区、镇街可根据自身实际组织编制人才住房建设规划。《办法》提出,人才住房的规划布局将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


政府主要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新供应用地项目配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各类存量房源盘活等4种方式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其中,新供应用地建设的项目重点布局在房地产市场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较为滞后的重点产业园区周边区域。


此外,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在此基础上,探索限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的招拍挂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社会力量筹集建设的人才住房项目,在符合集约用地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予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并纳入绿色通道,加快审批程序。



配租配售范围

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租金优惠;

●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 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本市户籍;

● 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

● 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租金优惠;

●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市未购买过自有产权住房;

● 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其他条件。


能否交易?

◆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


《办法》明确,租赁型人才住房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产权型人才住房实行先租后售,在满足有关规定后允许其上市交易。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配租配售。



例如,政府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的配租原则,租赁型人才住房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标准应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租金的80%,并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实施。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届时市场价8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对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配售条件和价格,采取“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审议。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原价格回购。符合转让交易条件的产权型人才住房,政府具有优先购买权。


人才在莞安居

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大礼包”呢?

松湖妹下面跟你一一列举

六类人才安居标准逐个看!

快来看看你能享受哪些安居优惠政策~


顶尖人才安居

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享受200㎡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高技能人才安居

符合“工匠精英”高技能人才引领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创新人才安居

符合我市新引进人才条件的创新人才可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

●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

●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我市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由各园区、镇街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人才公寓样板房(资料图)


特色人才安居

经认定评定符合条件的特色人才可向市人力资源局申请人才安居。特色人才安居方式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及租购人才住房。


●特级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一类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二类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购房补贴,三类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四类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5年等额发放。


●特级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租房补贴,一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3000元租房补贴,二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500元租房补贴,三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补贴,四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新就业人才安居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人才可向市住建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新入户人才安居

新入户人才是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本市未超过三年的人员。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入户人才可向市住建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选择租房补贴且入住市属长租公寓的新入户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长3年、每年3000元的租金优惠。


但是大家需要注意

作假者3年内不能享人才安居待遇

《办法》明确,用人单位或申请人隐瞒、虚报相关信息,申请人才安居的,由人才安居主管部门驳回其人才安居申请。用人单位或申请人隐瞒、虚报相关信息,享受人才安居的,由人才安居主管部门终止人才安居保障,追缴已享受的人才安居优惠待遇,纳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享受东莞的人才安居政策待遇。



一大波人才福利袭来

诚意满满

还等什么?

符合条件的赶紧来吧!

东莞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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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阳光网、东莞日报

编辑:Choo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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